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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变频空调强制性标准

来源: 作者: 时间:2006-05-16 Tag: 点击: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发布上海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变速(变频)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新标准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今后能源效率低于5级、能效比小于3.30的变频空调将不得生产和销售。消费者将可以使用到更加节能的产品,而夏季高峰用电压力也将得到一定的缓解。

    该标准规定了变速(变频)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能源效率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要求。标准依据空调器季节能效比的大小确定,分成五个等级,1级表示能源效率相对最高级,5级则是最低级,低于此值者不得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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