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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建筑物将挂“节能标识”

来源: 作者: 时间:2005-07-04 Tag: 点击:
 今后,乌鲁木齐市的住房将和冰箱、空调一样,具有“节能标识”市民可根据不同的″节能星级″有选择地购房。近日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

  乌鲁木齐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恒解释说,今后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和实行节能的新建筑,均可以在建筑物显要位置挂牌表明“身份”,哈尔滨已经在部分建筑中进行了试点,结果表明,这样的房子老百姓很认可,相反没有节能挂牌的住房销售明显受阻。 

  此前,乌鲁木齐市已经出台规定,要求所有的新建建筑必须达到节能50%的标准。

  同时,《条例》也规定,违反节能标准的行为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规范和节能技术要求,降低节能质量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条例》还将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经审查批准后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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