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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建设部组织有关单位制订了《建
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编号为GB504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5、3.1.2、3.3.1、4.2.2、4.2.7、4.2.15、5.2.2、6.2.2、7.2.2、8.2.2、9.2.3、9.2.10、10.2.3、10.2.14、11.2.3、11.2.5、11.2.11、12.2.2、13.2.5、15.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正确掌握《规范》各章、节、条的基本精神、原则和依据以及实施中应重点掌握的关键、强制性要求。根据建设部2007年工作计划和有关要求,我院决定举办“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宣贯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节能办、墙改办、供热办、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心)等单位的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各地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咨询、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等单位的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各建筑科研单位、材料厂家的有关人员等。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编制原则和指导思想及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二)规范适用范围和基本术语的正确理解;
(三)《规范》强制性条文及主要内容解释:
——基本规定、墙体、幕墙、门窗
——屋面、地面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
——配电与照明和监测与控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建筑节能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表
(四)《规范》实施中的疑点、难点与对策。
三、举办方式
届时将邀请《规范》主编及参编老师授课,同时辅以现场研讨、经验交流和典型发言等互动形式。培训结束,颁发建设部干部学院结业证书。
四、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2007年6月 9 日——6月14日 上海市
第二期 2007年6月22日——6月27日 广州市
第三期 2007年7月 6 日——7月11日 成都市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一)培训费8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请各单位学员提前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寄至:100835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建设部干部学院 关宏业收
报名电话:(010)88517328 88517388 58933635
报名传真:(010)88517388
联 系 人:程 丹 王 璐 关宏业
咨询电话:(010)68319526 联系人:关宏业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8天传真或邮寄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00七年四月
附件:
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宣贯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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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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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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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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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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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部门 |
联系电话(手机) |
参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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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复制有效。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
电话/传真:(010)88517328,88517388; 联系人:程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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