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换届暨第四届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4日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召开。第三届指导委员会委员彦启森、吴元炜和安大伟、全体第四届指导委员会委员与新一届智能建筑指导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李秉仁司长与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教育培训处何任飞处长到会指导工作。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沈元勤总编、教材出版中心齐庆梅应邀参加了会议。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李秉仁司长为第四届指导委员会委员与智能建筑指导小组成员颁发了聘书并发表了讲话,对第四届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院长裴立德教授到会祝贺并致词。
本次指导委员会会议主要议题为:
(1) 进行上届工作总结及本届工作初步构想;
(2) 新老委员座谈并交流经验;
(3) 讨论“十一•五”教材规划问题(智能建筑指导小组单独开会组织讨论);
(4) 讨论本届委员会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工作总结及构想
1. 上届指导委员会工作总结
第三届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彦启森教授介绍了本学科指导委员会自1998~2004年以来的产生与发展历程,总结了历届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经验,指出了今后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发展中应关注的重点,对下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殷切的期望。
2. 本届工作初步构想
第四届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朱颖心教授对本届委员会工作的初步构想做了汇报,指出在当前形势下本学科教育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本届委员会将继续致力于落实教学改革,完善薄弱教学环节,交流研讨教学经验,希望能在各位老委员的支持帮助下,不断促进本专业的教育向前发展。
二. 推荐建设部“十一•五”规划教材
全国提交的用于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建设部“十一•五”规划教材申请有近40份。第三届、第四届委员会委员与特邀专家通过认真的审阅与讨论,根据以下主要原则确定了建设部“十一•五”规划教材的推荐名单:(1)保证质量;(2)同一门课原则上向同一个出版社只推荐一本教材;(3)优先保证建设部“十•五”规划教材修订版;(4)优先保证“《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本科(四年制)教学计划总体框架”中列出的课程教材;(5)优先保证必修课,选修课新编教材建议先出版,通过试用检验后再评审是否列入“十一•五”教材规划。
会议上确定了10本推荐教材,见下表:
序号 教材名称 单位 作者
1 传热学(修订版) 天津大学 章熙民
2 工程热力学(修订版) 哈尔滨工业大学 廉乐明
3 供热工程(修订版)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李德英
4 建筑环境测试技术(修订版) 哈尔滨工业大学 方修睦
5 空气调节用制冷技术(修订版) 清华大学 彦启森
6 暖通空调系统自动化 天津大学 安大伟
7 燃气输配(修订版) 哈尔滨工业大学 段常贵
8 热质交换原理与设备(修订版) 上海交通大学 连之伟
9 自动控制原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任庆昌
10 建筑概论(修订版) 山东建筑工程学院 崔艳秋
由原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供暖与通风空调”修订版也作为“十一•五”规划教材报送建设部审批。
另有6本教材需要相关单位回去以后再共同讨论、深入细化申报内容,并于2006年1月10日前重新提交申请,进行进一步的评审再做决定。并建议其他新申请教材先通过出版社出版,经过试用后再通过评审程序进入建设部教材规划。
需进一步评审的6本教材如下:
(1) 《锅炉及锅炉房设备》,原教材侧重燃煤,应淡化煤并引入燃油燃气内容。
(2) 《空气洁净技术》
(3) 《燃气燃烧与设备》
(4) 《空调冷热源》
(5) 《空气污染控制》
(6)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概论》
三. 下一步工作讨论
第四届委员会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近期、中长期规划进行了讨论,取得了以下共识:
1. 教学计划总体框架已经确立,新建和重组课程已经出版教材,但三门新课与其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之间的衔接关系在很多院校还没有解决好。一些新增课程的建设也还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因此解决好新教学体系框架中各课程的衔接关系与课程建设是本届委员会的首要任务,具体包括:
a) 为了理顺课程衔接关系,需进一步细化教学要求,对各主要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深度、实践环节基本要求等制定出较为细致的标准,为各校对学生的培养提供方向性的指导;
b) 深入研究本专业教育体系如何与职业教育评估体系相结合、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要求相结合、与国际接轨和互认;如何将上述内容融入现有的教学体系与课程教学内容中。
2. 实践教学是本专业教学的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提高实践教学的水平将是本届委员会重点研讨并予以大力推动的工作。
3. 教材建设仍然是本届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包括已有教材的研讨、修订,暂缺教材建设的推动。教材内容要与时俱进,赶上时代发展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4. 鉴于目前对全国本专业办学的现状了解不足,需要对各有关院校的情况(办学历史、师资力量、学生人数、教学质量等)进行调查统计分析,由各委员分省分片负责。本次会议后即着手开展工作。
5. 在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前需要召开数个专题研讨会,包括:实践教学研讨会、三门新增课程(建筑环境学、流体输配管网、热质交换原理与设备)教学研讨会,以及燃气方向的发展研讨会。
6. 智能建筑专业的筹建以及与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配合关系将是本届委员会需要面临的任务。
7. 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a) 各院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办学现状调查成果;
b) 教学体系与课程衔接关系理顺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方法,包括一些专题研究课题的设立;
c) 实践教学研讨成果总结与进一步的推动方法。
四. 其它事宜
1.本次会议一致同意由中原工学院承办第四届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间预定为2006年暑期。
2.由湖南大学承办实践教学研讨会,时间预定为4月底至5月初。
3.由广州大学承办三门新增课程的教学研讨会,时间待定。
4.由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华中科技大学联合牵头组织燃气方向发展研讨会,时间、地点待定。
5.指导委员会对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和常青集团公司对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长期支持表示感谢。
6.指导委员会衷心感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各级领导和专业教师们对会议的支持和辛勤劳动。
高等学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2005年12月29日
高等学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换届暨第四届第一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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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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